代晓荣
近日,我院对李惠新、马龙、王斌、王刚、李翔诈骗案做出一审判决,上述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二十年、八年、四年、三年不等的刑期和相应的罚金。
案情
经我院审理查明,2006年9月27日—2007年3月12日期间,被告人李惠新伙同马龙、王斌、王刚、李翔等人采取先到汽车租赁公司租车后,伪造车的手续或伪造房产证手段,先后从被害人处骗取抵押借款。其中, 被告人李惠新参与作案十七起,诈骗数额63.5万元;被告人马龙参与作案八起,诈骗数额31万元;被告人王斌参与作案五起,诈骗数额23万元;王刚参与作案二起,诈骗数额6万元;李翔参与作案一起,诈骗数额3万元。
一审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这是石嘴山市迄今为止发生的案值最大,涉案人员最多的骗租汽车后抵押借款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