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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下岗职工从2007年2月开始在魏某承包的工地上从事保洁等工作,被拖欠四个月的工资,他们多次找魏某索要,魏某或推拖或避而不见。年底工人们得知魏某有一笔工程款到帐,再次找到魏某,魏却称存折密码忘记,工人们情急之下拿走存折,又怕魏某挂失,就到惠农区法院河滨法庭寻求帮助。法官们告诉工人们,这种情况可以先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来保障存款不被取走,然后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人们随即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对魏某存折上的存款12000元进行保全。法庭及时给工人们办理了诉前保全立案手续,并于次日到银行办理了存款冻结手续,同时通知魏某。得知存款被冻结,魏某很快来到法院支付了工人工资。(窦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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