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 丽
近年来,我市惠农区法院先后荣获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自治区“人民满意好法院”和“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总工会授予的“全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探寻该院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归结于法院能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方法,与时俱进地做好廉政各项工作,推动了以审判业务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廉政意识进一步增强,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创下了连续5年无违法违纪案件的纪录。主要做法和措施是:
一、抓学习,重教育,增强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思想政治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惠农区法院坚持每月一次、各部门每周一次的学习制度,通过全院大会、支部活动和庭务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不间断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并将廉洁自律的学习内容贯穿其中。近年来,该院积极开展了“公正司法树形象”、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等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司法规范化建设等多项活动,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用正确的执法思想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慎待人民赋予的权力,珍惜工作岗位,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抓好职业道德教育。要求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做到行为规范、举止端庄、态度热情,规范职业行为。三是抓好作风纪律教育。根据需要适时进行作风纪律整顿,提高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四是抓好正反而典型教育。组织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学习郑培民、宋鱼水、金桂兰、蒋庆等同志的先进事迹,通报表扬本院的先进人和事,使大家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还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十余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算好政治帐、经济帐、个人前途帐和家庭幸福帐,始终绷紧廉洁执法这根弦。
二、抓制度,重落实,培养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狠抓队伍管理的薄弱环节入手,不断强化制度建设的“约束”作用。一是以落实“一岗双责”为重点,不断加大党风廉政保障力度。每年初,院里都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工作目标责任书》,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建立了党组书记、院长抓“面”,分管副院长抓“线”,中层干部抓“点”的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努力营造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每年还对履行“一岗双责”成绩显著的庭室进行表彰,增强庭室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二是各项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高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该院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制订出台了《工作纪律和廉政管理规定》、《收入申报和礼品、有价证券登记上交的规定》、《禁酒令及执行办法》、《中层领导干部诫勉、引咎辞职办法》、《案件回访及当事人、人民群众监督评议办法》、《警示谈话教育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将涉及法官工作、生活和社会关系等诸多方面的42项规章制度汇编成册给每个庭室科队发放,作为全体人员廉洁自律的“镜子”和“标尺”,构筑起“不能为”的有效屏障。同时,对苗头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譬如,一当事人在该院打离婚官司,中午因开完庭已至一点多钟,这位当事人执意请两位办案人员吃了碗面,院领导知道后,对二人提出批评并责令他们在全院大会上做检查。对此个别人认为是小题大做,院领导却说:照理这两碗面确实不是什么大事,但不吃请必须从每一件小事做起。2005年下半年,惠农区法院造价约1200余万元的审判法庭工程启动,施工单位听到消息后纷纷找上门来,院领导丝毫不为之所动,不折不扣地实行招投标制度,结果通过激烈的竞标,将工程承包给了讲质量、守信誉的施工单位,使基建工程始终成为一堵“滴水难以渗进的墙”。
三、抓监督,重查处,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彻底堵塞违法违纪的漏洞。一是切实深化内部工作监督。建立了立案、审判、审监、执行相互衔接、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从立案到结案的每个环节全部纳入微机管理,实行全程监督。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对评查出的问题,除责令限期改正外,还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并将案件质量与相关庭室的政绩、案件承办人年终考核、经济利益、晋升、提拔挂钩,有效地防止办“关系案、人情案”的现象。二是扩大内部监督的空间,加强制约、监督和检查。把对法官的管理监督延伸到其生活圈、社交圈,实施全方位监督,做到在立案环节,给每位当事人发放监督卡,对法官的违法违纪或不廉洁行为,当事人填写后,可直接投入举报箱或交院纪检监察室负责查处。还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公布监督和举报电话,自我加压,自觉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三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定期走访,征求意见,改进工作。该院完善了同人大代表联系制度,自2003年以来各庭室负责人面对面地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005年又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10名代表作为法院的执法执纪监督员,制定了《执法执纪监督员工作制度》,明确了监督的职责范围和任务,使监督活动制度化、规范化。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的审理,参与执行的全过程,以审判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四是坚持院领导接访制度,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落实。积极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登记,并按照权限进行调度转办,落实办案结果。对上级法院和党委、人大转办的信访举报案件,及时指派人员负责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有回音,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上升。五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院党组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按照预防为主、监督管理为辅的思路,结合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对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结合审判管理加强廉政考核,并将监督工作渗透到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中的各个方面,努力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效促进、保障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