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法院、本院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宁高法[2008]114号《关于在全区法院党员干部中开展转变作风干干净净干事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以及市委《关于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开展转变作风干干净净干事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在全市法院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我国正处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特别是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深入,人民法院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法院党员干部能否保持优良作风、坚持党的宗旨、正确行使权力,是人民法院必须面对的严峻考验。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强调指出,国家机构工作人员要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诚心诚意接受人民监督,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最近习近平在宁夏视察工作时,对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转变作风,干干净净干事作了全面深刻的论述。领导干部干干净净干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性质和宗旨的内在必然要求,也是领导干部加强修养、提升境界,把心思和精力最大限度地用来为国家和人民勤奋工作的重要保证。全市法院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同志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始终保持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兢兢业业,干干净净地为国家和人民工作。全市两级法院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切实转变思想作风,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思想观念的侵蚀,自觉做到廉政勤政,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办好事,努力做到上不愧党,下不负民,充分发挥好人民法院的各项司法职能,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同志和习近平同志的讲话要求,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围绕思想教育、作风转变和制度建设,强化信仰意识、公仆意识、自省意识、敬畏意识、民主意识,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把全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把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勇于创新、勤政廉洁、求真务实、奋发有为的高素质队伍。
三、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
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四、五月份开展此项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真抓好学习。全市法院要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十六届中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和十七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习近平同志在宁夏考察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学习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处分条例、党纪条规以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坚决贯彻,身体力行。
(二)深入开展专题教育。重点抓好四项专题教育活动。一是深入开展党的理论教育,使法院的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修养、提升境界,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打牢干干净净干事的思想基础;二是深入开展廉政从政教育,使法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坚持做到慎权、慎独、慎微、慎友,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始终保持共产党员人高尚品格和革命气节;三是要深入开展艰苦奋斗教育,进一步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理想信念动摇的问题,解决少数干警精神贫弱、思想空虚、意识衰退的问题;四是深入开展勤政为民教育,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的司法为民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干警的法律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激励干警干干净净为人民群众干事,为人民群众谋福祉。
(三)强化制度建设。要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进一步健全落实监督制约机制。要结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第三阶段的内容安排,做好统筹,最大限度地堵塞制度、体制、机制漏洞。要对已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地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保证司法权的正确有效行使。严格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重点加强对法院干警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干干净净干事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确保干干净净干事的人始终成为法院队伍的主流。要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规定的具体措施,进一步落实案件评查制、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使法院反腐倡廉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四、几点要求
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转变作风、干干净净干事学习教育活动,是自治区党委、市委的一项重要部署,全市两级法院党组一定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迅速在全市法院掀起学习教育活动的热潮。
一是切实加强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重视这次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学习教育活动具体计划,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二是抓好结合文章。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要与“思想大解放、经济大发展”活动紧密结合,与“效能建设”紧密结合,与队伍警示教育活动和推进今年法院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的大发展。三是丰富学习教育活动的形式。全市法院可结合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实际,采取各种形式,有所侧重,要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集中交流会、座谈讨论会等形式,抓好党员干部的普遍教育,深化学习教育活动的效果。四是加强对学习教育活动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和宣传部门、新闻单位的协调配合,大力宣传干干净净干事的先进典型,始终把握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宣传基调,进一步弘扬正气,重塑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