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赵 斌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人民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战略举措。只有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认真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才能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更好地履行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责,完成公正高效司法的神圣历史使命。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要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司法、如何司法等重大思想认识问题,引导广大法官自觉端正司法思想和司法观念,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达到加强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目标要求。
第一,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通过教育,使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真正在思想上搞清楚,应当坚持什么、反对什么、防止什么。牢固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指导思想,摆正法院与当事人、人民群众的关系,充分体现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本质特征。在坚持社会主义法治优良传统的同时,注意纠正不合时宜的落后观念。
第二,司法能力进一步提升。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回顾、查找和解决司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打击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依法调处民事纠纷、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加强诉讼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公正高效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以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在全面提高司法能力的同时,要特别注重提高死刑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的能力,从思想、机构、人员、制度、保障等多方面入手,全面提高死刑案件的审判质量。
第三,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结合起来,本着边教育、边改进、边建设的思路,针对在教育活动中发现的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重点规范容易发生问题的岗位和环节,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加强司法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建设,做到司法行为延伸到哪里,规范化建设就跟踪到哪里。逐步建立健全司法责任体系、办案质量效率考评体系和监督体系,抓好《法官行为规范》的贯彻落实。
第四,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在法院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是关键,也是保障。要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审判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巩固和扩大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及党章教育的成果,同时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穿于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奖惩、培训等各项制度和管理措施中,促进干部队伍建设的正规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司法公正、作风优良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