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国、全区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市人民法庭建设,近日,魏兰芬院长与张仁副院长带领民一庭、研究室负责人对我市人民法庭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我市现有白芨沟、隆湖、石炭井、河滨、红果子、燕子墩、陶乐、姚伏、黄渠桥、崇岗十个人民法庭,辖区总面积约为3086k㎡,人口约为33.8万人。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的关怀、支持下,我市人民法庭基础建设、物质装备建设有了一定的改善,惠农区法院河滨人民法庭新建的438㎡的办公用房已投入使用,大武口区政府于2005年拨专款对白芨沟法庭进行了改扩建,使该法庭使用面积达200㎡;目前,大武口区人民法院隆湖法庭正在选址,惠农区人民法院燕子墩法庭将开工建设,平罗县人民法院姚伏法庭立项已上报有关部门。但是,我市人民法庭建设也面临一些困难,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隆湖法庭选址迟迟不能敲定;平罗县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突出,人民法庭无法派驻规定的人数,以前该院实行巡回办案,但由于姚伏、黄渠桥两镇政府实行小城镇规划拆除这两个法庭后,巡回办案也无法为继;有的法庭借房办公。在“硬件”建设尚不尽如人意的情况下,我市各人民法庭坚持“便于群众参与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原则,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工作,通过及时、公正、高效地调处辖区内的各类纠纷案件,使绝大多数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少数以判决方式结案,有的法庭每年仅有个别案件当事人提起上诉,有的甚至为“零”上诉,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同时,坚持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平息矛盾纠纷。河滨法庭、白芨沟法庭均被评为全区“优秀人民法庭”,河滨法庭还荣获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办的“金天平”奖。
在调研中,魏院长对各人民法庭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针对法庭建设,魏院长指出,矛盾纠纷多发生在基层人民群众中,事实上从全市情况看,基层人民法院处理平息了绝大多数的矛盾纠纷,为我市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应有贡献。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已进入关键时期,由于利益格局调整,我们的社会正处于矛盾凸发期,人民法院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防火墙”和“助推器”,要下大力气平息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全社会形成爱国明礼、诚信守法、和睦互助、开拓创新、保护环境的风尚,增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认同。基层人民法院处于平息矛盾纠纷第一线,必须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基础,发展自我,才能从容面对和处理各种复杂的矛盾纠纷。人民法庭工作最大的特点是贴近群众,换个角度讲,其实也是贴近矛盾纠纷,我们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就是要通过提升法庭的“硬件”水平带动“软件”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两便”作用,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消除在人民法庭辖区,消除在“初发”状态。魏院长还一再嘱咐各基层人民法院领导多关心法庭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生活和学习,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各人民法庭要认真分析辖区人员情况、产业构成和矛盾纠纷发生特点,积极寻求当地政府、人民调解组织和企业支持,共同做好矛盾纠纷平息工作,为建设“和谐矿区”、“和谐乡村”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