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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教育 立足防范 着力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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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9-12 16:33:02  文章来源:大武口区法院
 

张学海

  廉政如土,审判如树;土贫则树萎,土沃方能树壮、根深、叶茂、花繁、果硕。有廉政这片“沃土”,法官队伍才能保持公正清廉的作风。近年来,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坚持“防线前移,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思路,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发展,队伍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态,无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发生。

  一、领导重视,发挥标杆作用

  院党组在抓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法院工作的重要日程,与其他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是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小组,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明确分工,量化目标责任,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是班子成员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在作出重大决策时,充分发挥民主,集思广益,不搞一言堂。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为官,为全院干警做出了好的榜样。三是加强班子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发挥标杆作用。四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工作目标责任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五是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确保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全面履行职责。配备了一名党组成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给予纪检监察部门人力、物力方面的工作支持。

  二、加强教育,筑牢反腐拒变的坚实防线

  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是基础。该院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创新教育形式,不断加强以法官的职业道德素质为重点的思想作风教育。

  (一)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首要任务。每年按照本院政治理论学习安排,认真组织干警开展好各项专题教育活动,通过抓学习、抓教育,提高了全体干警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的认识。通过廉政谈话、收看反腐倡廉教育片,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二)完善内部监控机制。在廉政责任制落实上,细化责任,先后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干警八小时之外管理规定》、《实行诫免谈话规定》、《党组议事规则》、《审委会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案件执行款物发放规定》。根据最高法院的“三个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了《大武口区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对审判、执行程序和实体处理中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责任追究,设立了违法违纪办案的“高压线”,对预防和减少领导干部及干警违法违纪起到了积极作用。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若干意见(试行)》和《审判督查工作暂行规定》,加强了对“三类重点案件”的检查监督。通过评查和剖析,发现了一些在办案质量、效率和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放矢地进行了扎实整改。按照“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要求,由纪检监察室、审判监督庭牵头组织党组成员和审委会委员集中对近两年来的涉诉上访案件、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案件、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件、上级交办的案件进行了评查。从所评查的案件看,多数案件发改的原因系承办案件法官认识问题,少数案件表现出个别法官工作责任心不强,草率下判的问题。未发现有主观故意办错案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从严治警,从严管警,从源头上遏制各种不廉洁现象的发生。每年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和人民陪审员座谈会,诚恳倾听他们对本院队伍建设及司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还结合开展的各项专题教育活动,通过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的审理过程以及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等方式,进一步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特别是与审判、执行工作联系密切的部门以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实行“开门纳谏”,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审判工作取得新进展。目前,已将涵盖本院岗位职责、审判执行、纪检监察、党建工作、人事管理、机关事务、行政管理七个方面的内容,七十九项办法、规定进行了整理汇总,编印成册,下发到全院各庭、科、室、队每个人手中,认真贯彻落实。

  (三)纪检监察部门结合院党总支活动日和民主生活会等多种活动形式,在党员法官中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并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作为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点来抓。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纲要》,领会精神实质。同时,进一步完善廉政档案,加强制度落实和监督的工作力度,逐步建立起“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的教育,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院党总支、工会深入开展法院人文关怀工作,关爱干警,以诚待警。20063月,该院承办了全市两级法院庆“三八”妇女节联欢会和自治区高级法院庆祝建党85周年文艺汇演并获得优秀奖。同年6月份参加了中级法院举办的法院系统运动会暨“天平杯”邀请赛,并获得较好的名次。与此同时,为干警进行了身体检查和甲肝、乙肝疫苗接种,使全院干警保持身心健康地投入到审判工作中。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审判权、执行权的正确行使

    1、实行立审、审执、审监分立制度,规范各审判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制定了《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办法》,对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等项职能进行调整,审判庭只负责案件的审理,案件的立案审查和诉讼费用的收取工作统一划归立案庭负责,案件(包括调解案件)的执行统一划归执行庭,各类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统一划归审判监督庭审理。立案部门、审判部门、执行部门和审判监督部门各行其职,在审判活动中互相制约和监督,避免因审判权过分集中导致司法不公,真正把“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重审监”的司法改革精神落到实际审判工作中。

  2、对执行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一是制定实施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执行款物管理办法,执行信访案件办理细则等多项制度;二是深化执行改革,不断完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体制。实行执行异议听证、裁判与执行分离、立案与执行分离、查证与执行分离制度;三是创新执行手段。运用交叉执行,委托执行等方式,加大执行力度;四是改革执行立案收费制度。采取先执行后收费办法,减少积案,提高工作效率,增进了申请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减少了执行案件中缠诉、上访现象的发生;五是制定新的执行款物发放制度。设立执行款专用帐户,规范了执行款物的发放,加大了执行款物发放的监督力度,杜绝了执行中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实现了用制度规范执行行为,确保了执行公正。

  3、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确保案件质量。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方案》,实行定期评查,重点从审判程序、适用法律、证据采信和裁判文书、卷宗装订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并以书面形式通报评查结果和存在问题,对“问题案件”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经济处罚,督促审判人员严格质量意识,至今没有超审限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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