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依然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这类案件。众所周知,由于被执行人已被判刑在监狱服刑,而且绝大部分是成年人,独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且他们无财产者居多,执行干警既要面对被害人家属所要赔偿款,又要面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尴尬局面。在执行这类案件时,他们向被执行人家的亲属讲亲情、讲责任、讲法律以求代为赔偿的同时,将被害人家的实际困难放在心上,用实际行动帮助他们。在执行韩士珍(女)故意伤害一案中,韩士珍现在女子监狱服刑,系单亲家庭,无财产可供执行。同时干警又了解到,申请执行人陈晓玲无业,其丈夫被伤害致死,陈晓玲一人带着年仅三岁的儿子,生活十分困难。了解到此情况,执行干警多方协调,找到陈晓玲住所地居委会 和街道办事处,向工作人员介绍了陈晓玲家的生活困难,为陈晓玲母女争取到每月150元的低保,虽然数额不多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她们的生活窘境。这些事例无不反映出执行干警司法为民的情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