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室
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审判人员和书记员共有5名同志,全部为中共党员。去年以来,该庭党支部由于党建工作抓得扎实,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所办案件的质量不断提高,支部其它各项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效果。2006年,全庭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31件;今年上半年,在案件数量上升28%、人少案多的情况下,又审结案件83件。2006年在全院目标管理考核中被评为先进集体;2007年1月又被市政法委授予“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民三庭工会小组2006年被市总工会命名为“先进职工小家”,今年经考核复检再次被确认为“先进职工小家”;支部工作因成绩突出,今年“七一”被院机关党委命名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
近年来民事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审判任务日益繁重,而民三庭办案人员却从去年起减少到现在的5人。今年新的诉讼费缴纳办法实施后,民事案件进一步增多,同时,该庭承担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难度大,社会各界较为关注,对案件质量的要求高。在这种情况下,全庭党员紧密配合,团结协作,变压力为动力,顺利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案件审结率始终保持在100%。2006年所受理的5件知识产权案件中,音乐著作权纠纷和计算机网络域名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均属于自治区内新类型案件,且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同时要求法院认定其所持有的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全庭人员边学习边审理,先后就《著作权法》和《实施条例》、《商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相关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认真地学习研究,最终全部顺利审结。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
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关系社会和谐。全庭党员高度重视化解和疏导矛盾的工作,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始终,并注重做好息诉解纷工作。如福建日香茶叶有限公司诉刘某计算机网络域名侵权纠纷一案,该公司在福建省系知名企业,被告刘某用原告的企业字号在因特网上注册域名,并发布与原告日香公司经营相同的茶叶销售信息并使用原告的注册商标。合议庭经过审理认定被告的侵权事实存在,在此基础上,对被告进行充分的法律讲解,使其认识到其行为已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关于赔偿事宜,由于原告公司决策人在福建,主审人通过电话对其作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通过讲事实讲法律,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握手言和。几年来该庭所办民事案件的调解率不断上升。对个别案件结案后当事人来访,他们仍然耐心做解释、教育工作,申诉、缠诉、上访案件明显减少。
去年以来,该庭结合本院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活动,教育全庭干警加强学习和自身修养,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司法为民的公仆意识,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和《党章》,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原则,激发党员立足本职,在履行审判工作的职责中,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全庭同志增强了党性观念和大局意识。去年以来,该庭重视抓好对“三农”案件的审理,受理的因土地、果园承包纠纷等多起案件,全部及时审理、快速结案,有效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推动了农村的社会稳定,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现在,休息日加班加点、带病工作对民三庭党员来说已是常事。有一次由于立案庭将两起案件开庭日期无意排在了节假日,审判人员考虑到案件当事人均居住于外地,开庭传票已经送达,为不影响当事人正常事务的安排,合议庭自愿放弃休息时间,按时开庭,受到当事人好评。助理审判员王晓玉同志带着脚伤拄着拐杖来院按时开庭的事迹还被石嘴山电视台拍成了专题片广为宣传。
民三庭党支部注重发挥工会小组的特殊作用,通过无微不至的关怀,体现党的基层工作“以人为本”的人文关怀特色和“职工小家”的温暖,增强党员对组织的认同感和工作责任心。支部根据每个党员工作、学习、生活中的不同情况做好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交流认识,沟通感情,提供帮助,以此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创造团结协作、互帮互爱的工作氛围。在工作、学习的同时,积极支持党员参加市上有关部门以及本院开展的各项活动,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全体党员的凝聚力。一年多来,全庭大部分人员参加本院以及市上开展的各项活动和比赛均取得了较好成绩,对本院交办的其它任务,支部都能一丝不苟、不记得失地予以完成。今年在开展与农村党员“手拉手”帮扶活动中,党支部书记张玉平同志带领全体党员深入帮扶家庭,全面了解情况,平时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给帮扶对象解决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树立了人民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