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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如新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针对我区政法队伍近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自治区政法委决定,从今年3月初开始,在全区政法机关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队伍警示教育活动。从2月底开始,我院在全市政法系统中先行一步,率先开始进行警示教育活动。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是我院继去年下半年以来开展队伍建设教育活动、“公正、效率、廉洁、形象”大讨论活动后,开展的又一次重要的队伍建设专项教育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本人认真学习《警示教育读本》一书中的重要篇目、全市两级法院队伍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及陆院长在全市法院警示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提高对开展这次警示教育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3月10日,院里组织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到我市廉政教育基地---平罗监狱进行警示教育活动。在活动中,通过观看反腐倡廉图片、警示教育录像和服刑人员做的心灵保健操,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参观监舍等,使自己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受益匪浅。联想到我院发生的12名法官的违法违纪问题,那些以前曾与我们朝夕相处的12名同事中,有的今后也要像这些服刑人员一样在监狱中服刑接受改造,真是令我感慨良多,在为他们惋惜的同时,也使自己深刻地认识到,只有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清正廉洁,秉公执法,才能堂堂正正做人,不致于向他们一样失去自由,身陷牢狱。
给我们做现身说法的2名服刑人员和我院12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法官,以前,他们有的是单位的领导干部,有的是单位的业务骨干,都有过辉煌的经历,然而,今天却成为违法犯罪人员,究其原因,虽然在客观上与社会的大环境有一定的关系,但更主要的,还是与他们自身素质不高,对自己要求不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私欲膨胀,不能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等主观因素有关,他们美好的前程是他们自己亲手毁掉的。“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要从他们的残痛经历中吸取深刻的教训。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手中拥有一定权力的人民法官,要想在当今复杂的社会环境中不被腐蚀,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就必须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制、自励。
自重。就是要注意自己的言行,珍重自己的形象。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和执行权的人员,掌握着生杀予夺大权,掌握着经济利益和当事人权益归属等裁判大权。因此,法官在审判工作中,要忠实地执行宪法和法律,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给予的权力,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做的事不做,不该去的地方不去。
自省。即要经常反省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大多数违法犯罪人员,都是从小到大,一步一步发展变化的。每名法官都要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一言一行是不是符合党员的标准,符合自己法官的身份,审判工作中是否在忠实地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是否在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注重点滴养成,做到防患于未然。
自警。就是要经常用反而典型警示自己,做到警钟长鸣。我们要经常结合反面典型发生违法违纪的案例,深刻剖析原因,进行自我警示教育,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增强抵御腐败浸蚀和诱惑的免疫力。
自制。就是要克制自己的杂念,约束自己的行为。法官必须控制自己的行为和情感,不管情况多么复杂,都不能把它表现出来,从而避免他人的影响和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法官在审判案件时,要尽可能地排除感情的因素,做到公平、公正。同时要注意约束自己的行为,一是按照党纪国法的规定约束自己。二是按照法官职业道德要求约束自己。三是按照社会公德要求约束自己。
自励。就是要时刻勉励自己。法院是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的职责重大,地位崇高,每个法官都要为能从事这项工作而感到光荣和自豪,要热爱所从事的审判工作,以人民法院的先进典型鼓舞和激励自己,圆满完成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审判任务,用我们的模范言行赢得党和人民对我们的信任,为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而不懈努力。(作者单位:市中级法院行政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