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
王凤寿老人是我院受理的一起家庭遗产纠纷案件的上诉人,因为这位特殊的当事人行动不太方便,法院是到他所住的平罗县崇岗乡养敬老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老人已是83岁的耄耋之年了。“现在,八十多岁的老人都会打官司!”旁听群众无不感叹。“是的,这说明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法官不失时机地给群众宣讲起了法律…….
作为一名法院工作人员,类似的场景总会引起我们的感慨:从曾经很长时间老百姓不知法律为何物,到现在能主动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个人合法权益,这表明法律正在走进和改变着普通百姓的生活。法,给普通百姓以勇气,法,给普通百姓以智慧,法,给普通百姓以希望。
在第一部刑法刚实施时,有这样一件事:当法官宣判后问被告人:“上诉吗?”被告摇摇头说:“不会上树。”今天这些事听起来都成为笑谈,可在法律百废待兴的时候,这种事并不稀奇。过去,在法院庭审时,律师正在慷慨激昂地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旁听席上的人经常气愤地站起来指责律师——不能理解其为什么要为罪大恶极的罪犯说话?!如今,翻开日渐变黄的报纸,透过日渐和谐的社会,我们发现,法律已经成为一种路径依赖,法制已经成为一种价值取向,依法办事已经成为一种行为模式。据审判实践调查表明,近些年来,随着法律的普及,广大农民对法律已不再陌生。有一项关于“因子女不孝,老人把子女告到法院,如何看待?”的调查显示,大多数人赞成老人应当告子女,只有三成的人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不应该告。如此看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赡养问题已经成为百姓的主流意识。以前人们都说“一年官司十年仇”,处理矛盾纠纷如果到了对簿公堂的程度,就会认为与对方结下了深仇大恨,老死不相往来。而现在,大家认为打官司只是为了寻找一个不偏不倚的说法,让双方都服气。在这个权益维护多元选择的社会,普通百姓的不二选择就是——法律。法律正以它独特的方式向生活全方位渗透,它提升着普通公民做人的价值,护卫着千千万万普通百姓的权益。
一句话:法律,正在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悄然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普通百姓打官司的变化折射出我国法治进程的脚步坚定而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