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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肖梅)“我们是从外地来石嘴山市的打工族,在我们快要绝望的时候,是你们帮我们追回了被拖欠的血汗钱。你们是农民工的好法官。”7月6日,一封来自山东的感谢信,表达了农民工对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感激之情。
2007年4月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刘金明等234名农民工申请执行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山东天业建筑工程公司拖欠工资一案。立案后,市中级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案,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了专案执行组。执行法官一方面做好农民工的思想稳定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权利;一方面多方协调,最终从山东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的银行账户上,强行扣划了65万元执行款,及时兑现给234名农民工,使他们如期返乡,确保了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