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峰 五月下旬,市中院开设“法官讲坛”,连续举办了两场由张仁副院长主讲的《物权法》专题讲座。张仁副院长从物权法的历史渊源,制定物权法的必要性,物权法的形成过程、功能、原则,物权保护途径,以及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方面,对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为审判人员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正确运用《物权法》审理案件的奠定了基础。讲座过程中,大家还与张院长就公产私产孰先孰后、业主委员会能否成为诉讼主体、小区车库车位归谁所有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探讨。
陈浩峰
五月下旬,市中院开设“法官讲坛”,连续举办了两场由张仁副院长主讲的《物权法》专题讲座。张仁副院长从物权法的历史渊源,制定物权法的必要性,物权法的形成过程、功能、原则,物权保护途径,以及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方面,对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为审判人员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正确运用《物权法》审理案件的奠定了基础。讲座过程中,大家还与张院长就公产私产孰先孰后、业主委员会能否成为诉讼主体、小区车库车位归谁所有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