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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中级法院将第四季度受理的205件减刑、假释案件全部审结。至此,全年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976件,其中减刑案件937件,假释案件39件。
市中级法院专门审理全市监狱和看守所呈报的减刑、假释案件。为保证案件公正审理,市中级法院采取多种措施,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求公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对所报送的材料认真进行审查,并到监狱公开举行听证会,了解罪犯改造和认罪悔罪的情况;对拟裁定减刑刑期和是否假释予以公示,并设置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听取监狱和罪犯的意见,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予以调查核实,做到件件有回复。对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减刑、假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裁定不予以减刑、假释。全年共对2名因违法不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不予减刑,对1名不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不予假释。通过以上措施,对其他罪犯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同时大大地提高了罪犯改造的积极性和认罪服法的意识,有力地配合了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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