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组织干警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干警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找准“三点”,始终把握“三个至上”的深刻内涵,全面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工作水平,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
一是找准结合点。首先从思想上主要查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是否动摇,拥护党的领导是否坚定不移,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是否真正从根源上解决,是否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是否把实现公平正义作为本职工作的价值追求,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法官的神圣职责。行动上主要查找是否不顾事实、歪曲事实,是否无视法律、曲解法律,是否袒护一方、施冤一方,是否久拖不决、决而不公,是否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吃拿卡要,是否泄露审判秘密,为当事人出谋划策,教唆纵容当事人上访缠诉;作为领导干部,是否“一岗双责”不落实,对待下属违法违纪行为不敢管、不愿管,隐瞒、包庇、授意、纵容,甚至直接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二是找准着力点。通过查找思想上的问题,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周永康等领导同志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温家宝、习近平同志视察宁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使干警的思想得到升华,意志更加坚定,既更新了理念、澄清了模糊认识,又开阔了眼界、明确了职责,真正提高了对新时期法院工作性质和方向问题的认识。各庭室能够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干警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为谁服务的问题上,进行广泛的学习讨论,从思想根源上找问题,从政治方向上提高认识,并结合工作实际解决问题,让“四个在心中”成为每个干警的自觉意识。通过查找工作上的问题,深挖“病根”,干警们能够恪守职业道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真正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尤其是法官们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做到法不可偏、钱不可贪,明明白白审案,干干净净做人,善守其本,保障司法公正。为此,平罗法院把解决执法不严、裁判不公问题,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作为重点,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强化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争创“建设一个好班子、带出一支好队伍、完善一套好制度、形成一个好作风、塑造一个好形象”的五好政法单位和“规范执法好、廉洁自律好、完成任务好、开拓创新好、工作效果好”的五好政法干警。
三是找准切入点。平罗法院以贯彻落实好全区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为契机,开展“夏季执行风暴”活动,集中清理并执行旧存积案,采取全员发动、各业务庭积极参与、执行庭集中执行为主的方法,实行限时办结和执行督办制度,保证执行案件的任务、目标、人员、责任四落实。截至8月份,共执结旧存、新收案件509件,执结标的额2640余万元,仅“夏季执行风暴”期间执结122件,执结标的达217.14万元,取得明显效果。全院民事案件在同比上升38.3%的情况下,结案上升32.6%。把处理好涉法涉诉问题作为重点,院长接待日工作常抓不懈,各院长接待来诉来访群众第三季度比第一季度下降80%以上。刑庭在所审结的自诉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到90%以上,且所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都得到执行。全院干警能够以反面典型为教材,以先进人物为榜样,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珍惜法院的形象和来之不易的成绩,无投诉举报纪录,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平罗法院院长石新军说:“我们找准了思想和工作上的“三点”,许多问题就迎刃而解。就拿院长接待日来讲,要敢于正视问题,不回避矛盾,对问题果断坚决地处理。许多群众并不是真正有多么大的问题需要院长来给解决,他们有的只是因为法律知识欠缺对打官司过程中的某些问题不理解来找院长倾诉一下, 有的是为办案人员的态度问题对司法公正产生怀疑而找院长求得公正的答案,有的甚至是刚刚拿到判决书对判决结果的不理解而找院长。事实证明,我们院长接待工作做好了,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就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