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正栋
2008年9月10日下午,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协调会在我院三楼会议室召开。中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单宁波、纪检组长刘勇、各基层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庭庭长和中院执行庭全体干警参加了协调会,会议由中院执行庭庭长刘敏主持。
刘敏庭长首先明确,这次会议主要是为了切实解决一批难执行案件,逐步创新与拓展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锻炼执行队伍,逐步营造有利于执行工作的环境和氛围,通过实践活动,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使我市开展秋季集中执行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逐步解决“执行难”问题。随后,各基层法院对需要提级执行、共同执行和交叉执行的案件进行了通报,这些案件大多都是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上级党委、人大、法院等有关部门关注的重点案件及有可能暴力抗法的重点案件。
经过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决定,平罗县法院的案件由单宁波副院长负责协调,惠农区法院的案件由刘勇组长负责协调,大武口区法院的案件由刘敏庭长负责协调。每个基层法院先选择三件有代表性的案件交叉执行,平罗县法院案件由惠农区法院执行,惠农区法院案件由大武口区法院执行,大武口区法院案件由平罗县法院执行;先选择一两件需共同执行的案件来执行;需指定执行的案件,各基层法院统一报中院后由中院研究后指定。通过以上措施,切实解决一批“骨头案”,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加大执行力度。
最后,单宁波副院长提出,两级法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行动,从组织领导、人员装备等方面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尤其是在两级法院联合行动时,要保证人员、装备随调随到,服从具体行动负责人的领导指挥,以确保每次行动顺利进行,打好秋季集中执行这场硬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