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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工作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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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15 14:34:38  文章来源: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中军

 

2006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根本指针,继续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不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法院队伍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及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1-6月份,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一、二审、审判监督案件和减刑假释案件3853件(含旧存),审结2933件,结案率为76.12%;共受理执行案件1343件(含旧存),已执行715件,执行率为53.24%。

一、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

坚持将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带有社会恶势力性质的团伙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组织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作为刑事审判工作打击的重点,科学决策打击的重点和方式,保持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56566人(含旧存),比去年同期下降7.5%,已审结275426人,结案率为77.25%,其中当庭宣判130件,当庭宣判率为47.27%;中院受理刑事二审案件46件,审结42件,结案率为91.3%。在发生法律效力的222352人中,宣告无罪4人,免于刑事处罚5人,给予刑事处罚343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含死缓)49人,占给予刑事处罚总人数的14.29%;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及其他处罚294人,占给予刑事处罚总人数的85.71%。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两级法院坚持质量第一,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使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如市中院审理的被告人张建民故意杀人一案,该被告人连杀二人,罪行极其严重,而在案件的侦查和起诉过程中,两个鉴定机关对张建民作出了两份内容完全不同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使案件的审理陷入困境,合议庭查阅大量资料,通过反复推敲、评议案情,最终依法认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使被告人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惠农区法院针对河滨工业园区经常发生企业财物被盗案件的情况,选择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开庭,寓教于审,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深入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建立专人信访值班制度和院长接待日等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上半年,市中院收到群众来信86件(次),接待群众来访79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10.4%和47.3%。两级法院还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为特困企业、破产企业和伤残、孤寡、低保人员提供司法救助,对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案件以及抚养、赡养等案件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的减、缓、免,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上半年共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67.7万元。

在坚持“严打”方针的同时,为预防和减少犯罪,全市两级法院结合创建“平安宁夏”、“平安石嘴山”活动,认真落实涉及审判工作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一是认真贯彻以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积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大武口区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的方针,对初犯、偶犯的未成年罪犯尽量判处宣告缓刑等较轻的处罚,并经常深入辖区中、小学通过召开模拟法庭等形式送法进校园,进一步引导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该院刑庭被团市委和市综治委授予“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二是依法做好减刑、假释工作,中院上半年共办理减刑、假释案件454件,全部经过了公示并已执行,未收到反映裁判不公的信件。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上街集中进行法律宣传咨询、到有关单位上法制课,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报道大要案、典型案件审理情况以及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上半年两级法院共在各级报刊发表各类宣传稿件158篇,制作法制宣传电视节目23期。平罗县法院利用农村集市多的特点,选派综合素质强的法官组成宣讲队深入集市,为农民讲解有关“三农”问题的法律法规,提供具体实在的法律指导。

(二)认真审理好各类民事案件,依法和及时化解社会矛盾,营造和谐、诚信的社会环境

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2720件(含旧存),审结1943件,结案率为71.43%,结案标的额8002.229万元,其中当庭宣判737件,当庭宣判率为37.93%;中院受理民、商事二审案件166件,审结149件,结案率为89.76%。

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根本指针,大力加强法官正确、熟练适用法律的能力和妥善处理复杂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中院上半年审结的42件一审民、商事案件中,当事人提起上诉的仅6件,上诉率为14.3%,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降低。

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平息纷争。促进社会安定团结是民、商事审判的终极目标,两级法院在总结以往成功调解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创新调解的方式和方法,提高民、商事案件的调解率。上半年,两级法院审结的一审民、商事案件中,经做工作以当事人撤诉和调解方式结案的1313件,占结案总数的67.58%,其中中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14件,调解率为33.3%;中院审结的二审民、商事案件中,经做工作以当事人撤诉和调解方式结案的27件,占结案总数的18.12%。与去年同期相比,两级法院一、二审民、商事案件结案调解率上升了6.36个百分点。三个基层法院普遍成立了民、商事案件速裁组或庭前调解组,以便民、为民为方针,对部分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双方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及时调处。大武口区法院自年初设立庭前调解组以来,民、商事案件结案率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近10%,调解率达到48.1%;平罗县法院调解组结案数占到全院同期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58%;惠农区法院调解组成立之初两天内就顺利调解民事案件10件,有效地降低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注重探索新类型案件的审理。上半年,中院受理了3起音乐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于是新类型案件,针对审判经验不足的现状,成立了由主管院长担任审判长的五人合议庭,边审理边总结,并就一些相关政策法规的不同理解和认识问题向上级法院请示和交换意见,从而确保了对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目前3起案件已全部审结。

慎重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在总结以往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依法高质量、高效率的审理好破产案件,防止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目前,中院所审理的3件市属国有企业申请破产案件均已接近尾声。各县区法院在做好民商案件审理的同时,开展了以“帮企业解难,促企业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司法服务”活动,经常性的深入辖区企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调研,指导企业依法保护自己的利益,切实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务,受到了企业的好评。

(三)依法处理行政争议,为依法行政和加强社会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一审案件44件,已审结31件,结案率为70.45%;中院受理行政二审案件13件,已审结8件,结案率为64.54%。在案件审理中,两级法院严格掌握政策,正确处理好依法审判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始终把严肃执法与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在依法办案的同时,力求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针对近年来我市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涉及城市改造、拆迁等矛盾较尖锐问题的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案件逐年增多的实际情况,大武口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借鉴民事案件调解方法,并在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运用合理性审查,判断行政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是否客观、适度,为合法性原则的判断进行有效补充,使90%以上的拆迁行政强制申请通过调解达成了新的协议,实现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统一

在执行工作中,两级法院通过完善执行制度,规范执行行为,开展专项活动等措施,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一是认真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院针对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实际情况,加强监督指导,确保清理积案工作的顺利执行。自该项活动开展以来,两级法院共清理积案664件,截至目前已执结176件,执结标的额979万元,执结率为26.5%。二是继续完善执行工作制度。中院对去年确定的14家评估、拍卖机构再次进行了资质审查,并制定了委托评估、拍卖审批办法,以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在两级法院已执行的715件案件中,强制执行331件,占已执行案件数的46.29%。针对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执行难问题,中院执行庭认真研究对策,注重做好被执行人亲属的说服教育工作,使得数宗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得到了全部或部分执行。平罗县法院结合当地实际,对无条件、经济能力差不能履行法院民事判决内容的农村被执行人,改变以往动辄使用强制措施的做法,积极联系劳动用工单位为案件当事人提供就业机会,从其劳动收入中逐步扣除债务,既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依法做好审判监督工作,确保司法公正

继续深入贯彻全国法院审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及时对当事人的申诉和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坚持有错必纠,确保司法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纠正错误裁判与维护生效裁判既判力、权威性的关系,依法慎重启动再审程序。上半年,两级法院共受理申诉案件 38件,审结27件,结案率为71.05%;按审判监督程序进入再审11件,审结4件,结案率为36.36%。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对中院的申诉再审工作进行审议,对中院近年来不断更新审监工作理念,不断探索审理申诉再审案件工作新机制,增强案件复查工作的公开性、透明度的做法,以及审判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予以了充分肯定。

二、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继续深化法院改革

加快推进法院改革,是人民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需要。2006年上半年,两级法院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认真落实“二五改革纲要”,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法院改革。

(一)进一步总结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提高案件的审理质量和效率

两级法院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实施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对以审判流程管理为主的各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全面提高案件的审理质量和效率。大武口区法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以《审判流程管理实施方案》为主线的各项制度重新进行了改革和修订,使得全院审判工作呈现出案件审结效率明显提高、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和民、商事案件上诉率明显降低的“两高一低”局面。

(二)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提高审判质量

上半年,中院各业务庭室采取召开座谈会、定期评查案卷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刑一庭、刑二庭制定了《刑事裁判文书评查制度》,要求各基层法院将已结刑事案件的裁判文书报送中院,由中院抽出审判人员进行评查,并针对其中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通报。民一、民二、民三庭针对发改案件及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到各基层法院召开座谈会进行交流、讨论,受到各基层法院的一致好评。

(三)进一步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改革审判方式,确保司法公正

两级法院认真落实公开审判的各项制度,依法扩大审判公开的范围,进一步增加法院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对应当公开审判的一审案件全部实现了公开审判。中院民三庭总结近年来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经验,改变过去机械适用的做法,针对具体案件,对当事人在二审中提供的对案件事实有重要影响的证据,结合案件审理情况在合议时予以综合考虑,以避免机械维持原判后,当事人再进行申诉的现象,既节省了审判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刑一庭在庭审中适时适用“注意定性”的提醒程序,强化程序公正,收到了较好效果。

(四)落实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陪审制度的功能

两级法院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安排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中院在审理汤某诉李某等10余人合伙纠纷一案时,由于该案当事人众多,且涉及时间长达10年,案情极为复杂,为及时、准确地审理好案件,特地聘请了两名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五人合议庭审理此案,利用两位陪审员的专业知识解决案件中的疑难问题,帮助法官正确认定案件事实,从而准确适用法律。惠农区法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上半年共安排12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各类案件23件。

(五)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和基础建设

各基层法院全面贯彻执行最高法院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派出法庭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物质装备建设和审判管理等各项工作。通过推行法庭直接受理案件制度、巡回审判、预约开庭等方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惠农区法院燕子墩法庭面对人员少、案件多的局面,群策群力,力克送达、执行两大难,上半年没有1件案件超期送达,也没有因执行不利而引发缠诉。大武口区法院为白芨沟法庭修建了宿舍、食堂,配备了冰箱、电视、洗衣机等附属设施;惠农区法院多方开展工作,争取燕子墩法庭立项建设和红果子法庭维修资金的落实。惠农区法院和平罗县法院新审判大楼建设也在各方的关怀下顺利开工建设。

三、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一)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

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党中央做出的事关政法工作全局,事关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战略部署。对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审判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两级法院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广泛动员,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教育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依法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理念,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为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六个“进一步”的目标开好了头,起好了步,目前进展顺利。

两级法院还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为载体,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把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贯穿于活动始终,明确规定学习内容,保证学习时间,通过上党课、观看电教片等多种形式,全面提高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精神文明建设

两级法院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实际,开展了法官纪律教育和审判、执行工作纪律教育。中院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心放到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上,重点查处领导干部和法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枉法裁判、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司法公正。上半年,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件,办结率达100%。惠农区法院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了院长抓“面”,分管副院长抓“线”,中层干部抓“点”的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大武口区法院开展了“反腐倡廉形势政策宣传月”活动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督促检查职能。平罗县法院为进一步加强法官队伍廉政建设,实行了促廉基金制度,并认真抓好各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在“七一”前夕,中院机关党委积极配合院党组做好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庆祝建党八十五周年。中院党建工作成绩喜人,院机关党委连续十六年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基层党组织”,今年被市委表彰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院执行庭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表彰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六月下旬,中院还成功举办了全市两级法院运动会暨“天平杯”邀请赛,充分展示了新时期法官的风采。

(三)继续做好组织人事工作,优化用人机制

2月份,中院按照《法官法》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遵守“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开展了空缺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通过科学的选拔任用机制,使一批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营造了良好的用人氛围。

(四)大力建设学习型法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两级法院从法官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出发,进一步重视抓好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教育工作,除积极鼓励大家参加学历教育外,还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专项培训,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综合素质。中院上半年派出38人次参加上级法院和市上组织的各类培训,并于4月份举办了两级法院信息员、司法统计员培训班。同时充分发挥《石嘴山审判》和“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的平台作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促进了两级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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