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勇
最高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石嘴山市两级法院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加大清理积案的执行力度,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两级法院对664件积案全部进行了清理 ,对积案进行了分类。其中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有271件,占41%;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的有159件,占24%;申请人不在追诉的14件,占2%; 通过清理,对220件积案重点执行。截止6月底经清理执结176件,重点执结率为80%,执结标的 979万元。此项活动在短期内取得突出成绩,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两级法院成立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活动小组,市中级法院院长魏兰芬任组长,副院长胡营任副组长,成员有各基层法院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院执行庭。制定了《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工作安排》,形成上下一盘棋,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认真落实各阶段的清理工作计划
二、努力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转变执行环境
对因地方和部门干扰未能执行的积案,中院执行庭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汇报,积极争取党委、人大的支持,并向市委写报告,建议由市政法委牵头尽快成立执行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人大、政府、政协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参加,联合发文,消除对执行工作的干扰。对县区法院涉及部门、乡、镇、村的执行案件,发出司法建议,争取县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改善执行环境,促使其主动履行。同时建立与公安、银行、工商、税务、房地产、城建规划、纪检监察等有关单位的联动机制,迫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
三、拓宽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方法,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是重申申请执行人的举证责任。对清理出的积案再次向申请执行人发出财产举证通知书,要求申请执行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提供有效的执行线索。否则承担执行不能的法律后果。这一做法有效地调动起申请执行人的积极性,改变以往全部依赖法院的思想意识,不仅可以有效提高执行效率,同时也适当减轻了法院执行工作负荷。
二是刑事附带民事执行案件一直是法院“难执行”的重要问题之一,在此次清理活动过程中,法院及时掌握被执行人改造情况,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院建议,把被执行人履行民事义务的情况作为一项具体的悔罪表现,此举有效地促进了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履行义务,使案件执行取得进展。
三是建立执行联动机制。针对查找被执行人行踪、财产难的现状,法院与村委会、街道办事处联动,每个村聘请2至3名村干部、街道办事处聘请3至5名居委会干部为协助执行员,为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和有关涉案人员的住所、行踪及财产状况等线索,协助执行人员做好被执行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充分依靠基层干部群众开展执行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加大普法教育,增强广大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自觉履行义务的意识。对一些隐匿、转移财产,多次执行未果的案件通过电视台予以曝光,对被执行人形成一定的社会压力,促其履行义务。如中级法院在执行被执行人宁夏范福煤焦化实业有限公司一案中,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法院执行,鉴于此情况,执行人员在依法查封该公司焦碳时,邀请了市电台的记者通行,全程进行了录像,并进行了暴光,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