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学 礼
“十项法律服务承诺”彰显司法为民信念
在惠农区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而开展的“宁夏新跨越,惠农怎么办”大讨论和为惠农发展建言献策活动中,惠农区法院为推动“实力惠农、活力惠农、魅力惠农、和谐惠农”的建设,作出“十项”法律服务承诺:
一是承诺明示全院干警职工身份和举报电话制度。将全院干警照片、姓名、职务及举报电话在门庭内予以公示,便于服务群众,接受监督。
二是承诺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凡来院进行法律咨询和办案的当事人,进院问到本院任何一位干警,都是第一责任人,凡属本院职责范围内的事,第一责任人都有义务引领当事人到相关部门予以办理。
三是承诺落实收费公开透明制度。将各类案件今年4月份降低后的收费新标准在门庭中予以公示,便于群众监督,严格执行“法院开票,银行收费,财政审计监督”的收费制度。
四是承诺快速立案调解制度。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和各种材料齐全的案件当时立案,当天转交立案庭速调组,把大量的一般矛盾纠纷快便捷地化解在第一道调解程序之内。 五是承诺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主审法官年内出现一件被定为错案的,予以“黄牌”警告,出现两件错案的将按照组织程序诫勉谈话,停止法律职务,待岗学习,年终评为不称职公务员。
六是承诺先执行后收费和案件执行情况汇报和反馈制度。对新申请执行案件,一律先执行,执行完结后收执行费,一周内必须落实执行措施,并向庭长汇报执行情况,一月内未执结的要向主管院长及当事人口头说明未执结原因,一年未执结的要向申请执行人书面说明未执结原因。
七是承诺落实好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凡本院干警被举报有贪赃枉法、吃请受贿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
八是承诺落实好法律援助制度。对依法必须享有法律辩护权的当事人无钱请律师的,法院协调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予以辩护,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护。
九是承诺落实好诉讼费减免缓有关规定。公开减免缓诉讼费规定,对申请减免缓诉讼费的当事人,符合条件的当减则减,当免则免,该缓就缓。
十是承诺对待当事人一视同仁。凡来院办案的当事人在本院有无熟人一个样,本地人和外地人一个样,领导和群众一个样,业主和雇工一个样。
围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全面提高审判质效
上半年共受理刑事、民事、商事、行政和执行案件1598件,审、执结769件,结案率48.12%。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争端解决机制的衔接,稳妥解决各类民事纠纷。上半年调解(含撤诉)率达57.17%。对诉讼当事人矛盾隔阂突出、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增加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民一庭、民二庭和派出法庭充分发挥简易程序的重要作用,缩短诉讼周期,快捷、方便的处理民事纠纷。从严评查各庭审结的案件769件,有力地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行政审判“四个注重”效果好
针对当事人对起诉条件、诉讼风险等的误解导致的原告起诉超过期限、错列被告、诉讼请求不适当以及被告举证不及时、不提交法律依据等问题,行政庭提出坚持“四个注重”:注重对原告起诉条件及诉讼风险的释明,包括:行政诉讼原被告主体资格、具体诉讼请求、是否超过起诉期限、受案范围、是否附带提起行政赔偿的释明以及诉讼风险的告知等。注重对当事人举证责任的释明,告知当事人的举证要求及有证不举或逾期举证可能承担的风险和后果。注重对行政诉讼特有法律概念的释明,防止因当事人理解错误而对诉讼后果的预见有所偏差。注重对裁判结果的释明,帮助当事人服判息诉。并就诉讼过程中发现的行政机关管理漏洞和不足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其依法行使职权。由于法官采取“四个注重”较好地行使了释明权,当事人未盲目起诉,该院行政案件明显减少。
坚持执行例会制度 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惠农区法院自2006年起实施的每周执行例会制度坚持至今,执行例会每周五下午举行,由分管副院长或庭长主持,全体执行人员参加。例会的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各执行组一周执行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对下周执行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会诊”疑难复杂案件,研究执行预案,分析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学习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该制度对于加强、规范执行工作,提高执行人员业务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惠农区法院执行工作的社会评价明显提升,涉执上访逐步减少,执结率稳步上升。上半年受理执行案件收案416件,执结183件,执结率43.99 %,执结标的额478.676万元。执行庭年初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全区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重视信访抓苗头 落实首问促和谐
今年以来,该院立案庭突出“减少信访总量,提高息诉停访率,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上有实质性突破”的信访工作主题,集中解决涉法涉诉的越级访、重复访、缠访、闹访的突出问题,至5月底接待涉法、涉诉群众1700多人次,初步实现了“三个减少”,即:群众越级集体上访减少,群众不满的热点、难点问题减少,影响改革发展的群体事件减少。接待中坚决落实首问责任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初访阶段和解决在基层。如李春英等45人状告惠农区政府赔偿案,在院信访办主任马北征的带领下,接待人员先后走访了区发改委、司法局、公证处等单位,调阅了大量的十余年前的相关文件,掌握具体情况,多次向李春英等人以情、以理、以法进行宣讲,促使他们走上了诉讼程序。如对侯桂英涉访案件,信访接待人员积极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调取相关材料,不厌其烦的给她讲解法律及相关政策,也促使其走上了诉讼程序,停止了上访。市党代会召开前夕,还成功促使一起群体上访事件也转入了诉讼程序。
司法救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该院认真执行新的《诉讼费交纳办法》,同时在诉讼费大幅减少、法院办案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仍坚持进一步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为特困企业、破产企业和伤残、孤寡、低保人员提供司法救助。上半年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案件以及抚养、赡养等案件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的减、缓,实施司法救助案件14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多救助103件,减、缓、免交诉讼费12.0746万元。
调查研究和法律宣传“全面开花”。
上半年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法院各项工作,以案讲法,展示法官风采。全院通讯员共在各级各类报刊上发表稿件48篇(其中市级42篇、自治区级5篇、国家级1篇),配合电视台制作专题节目6期,在区广播电台《政法时空》栏目做客直播间接受专访3人次。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活动,各部门都针对审判、执行、行政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至少确定一个调研课题有的放矢地开展调查研究。已完成调研文章24篇。
基层基础建设上台阶
经多方开展工作,已争取到燕子墩法庭立项建设,进行招标,现已开工建设。法院审判大楼建设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在争取新审判大楼早日投入使用过程中,在完善硬件建设的同时推进软件建设,提升网络化、自动化标准,增强办公科技含量,努力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搭建一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