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同事们总是能看到一个干练、急促、忙碌的身影:审判庭上,他有条不紊地指挥司法警察进行安检、提押犯罪嫌疑人、维护庭审秩序;执行死刑或紧急处理突发事件时,他冲在队伍的最前面;每天清晨,操场上总会传来他带着全院干警出早操时那专业而嘹亮的口号声;院值班室里,他为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沏茶倒水、耐心倾听,像亲人般地嘘寒问暖;表彰会上,他身披授带,庄严地向领导和同志敬礼,并从领导手中接过红彤彤的证书……大家都说,他是一个勤奋、认真、能吃苦、能担当、善于打硬仗的人,而他总是笑笑说:“我只是一个做好本份的人”。他就是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队长林学武。
林学武1981年10月入伍,1985年3月入党,1998年8月部队转业。1998年9月被组织安排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办公室副主任、法警支队政委、支队长等职。脱下戎装到石嘴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十年里,因为工作成绩优秀,他多次被院里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个人”。2003年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评为“防‘非典’先进个人”,2004年法警支队荣立“集体三等功”,2007年被大武口区党委、政府评为“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08年6月被本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法警支队被集体嘉奖一次。2008年11月 法警支队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2009年元月被宁夏高级人民法院记“二等功”一次。林学武用自己的勤奋、执著、敬业赢得了大家的信赖和支持,面对领导和同志给他的褒奖,他说:我曾是一名军人,使命不容我有一丝的懈怠;现在我是一名法警,使命同样让我全心付出。他这样说,他更是这样做……
司法警察队伍属于半军事化的管理,与部队有着相似之处。因此,林学武非常热爱这个职业。他说:“我把十多年来培养的对部队的深厚感情全部倾注在了司法警察这个职业上。”怀着这种感情,他深入学习司法警察职能职责和各种职能保障规定,通过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内务条令”、“执法行为规范”、“四个规则”和高级法院“刑事案件庭审安全保障规定”、“刑事案件庭审警力保障规定”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与此同时,林学武注重平时的积累,他把一些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好的做法和庭审保障中发生的问题纪录下来,有的粘贴在纪录本上,并适时与同志们共同探讨和学习。
林学武深深地铭记着《论语·子路》的一句话“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因此无论什么时候,他都严格要求自己,真正做到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死刑执行任务中,他既是战斗员又是指挥员。2004年院里交给法警支队一项特殊的任务,对两名艾滋病罪犯实施注射执行死刑。听到这个消息,许多同志思想上起了顾虑,个别同志甚至说起了怪话。时任办公室副主任的林学武向支队领导第一个报了名,并要求亲自承担注射任务。由于他心理素质好,业务过硬,在部队时又接触过执行死刑工作,院领导放心地将注射任务交给了他。接到任务,林学武丝毫不敢马虎,虚心向总队领导及技术人员求教,并很快掌握技术要领,顺利地完成了任务,开创了宁夏法院“三个首次”:首次由司法警察担负死刑执行任务;首次对艾滋病罪犯实施;首次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林学武同志在部队担任过作训股长,对作战训练轻车熟路。无论是否担任支队领导,每年支队司法警察的技能训练计划都由他按照司法警察年度训练大纲来制定,同时由于他军事技能好,每次他都亲自组织训练。在高院法警总队组织的两次训练考核及竞赛活动中,石嘴山市法院都名列榜首。2003年取得全区法院司法警察分列式、技能比赛第一名;2008年取得全区法院司法警察警棍盾牌操比赛第一名、警卫格斗拳比赛第二名的优异成绩。2008年6月,在全区法院系统首届运动会上,他被自治区高级法院选中,承担了运动会开幕式全区司法警察分列式表演的组织指挥任务,在组织训练和比赛的过程中,由于天气炎热以及长时间超负荷训练,他嗓子喊哑了,皮肤晒黑了,身体也消瘦了,但他以自己的努力和出色表现,赢得了领导和观众们的好评,他满怀喜悦地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