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安对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给予肯定

党组书记、院长陆维东就我院2009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汇报

1月5日,以自治区高级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安为组长的自治区高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组一行3人前来我院,检查考核我院2009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的形式进行。
汇报会上,党组书记、院长陆维东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加大对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等七个方面对我院2009年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汇报会。
听取汇报和查阅相关资料后,徐安主任对我院2009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院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做到了谋划靠前、思路清晰、责任明确、落实到位、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特别是对我院建立勤廉保证金制度、勤廉谈话制度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及领导班子在廉政建设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等表示赞赏。在此基础上,徐安主任对我院今后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 ,不要松劲;二是要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果;三是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针对法院工作实际,找准风险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特别是要重视抓好制度的落实,在完善中坚持,在坚持中完善;五是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要继续发挥好表率作用,高标准、严要求,振奋精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树立石嘴山法院良好形象做出不懈努力。
陆维东院长表示,一定要以自治区高级法院考核组来我院检查考核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院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好,推动我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纪检组 杨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