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人民法院 张伟
法官,一个神圣而庄严的职业,曾使多少有志青年为之热血沸腾、慷慨激昂。从穿上制服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我们与责任、与奉献、与牺牲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法官光辉形象的背后,更多的是忠实于人民的利益,默默奉献。而作为一名新世纪政法干警,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也时刻在心里提醒自己:要做一个平民法官,人民的法官为人民,这才是法官灵魂的所在。
考入法院的那天爸爸紧紧的握住我的手告诉我“孩子!以后当了法官一定要对当事人负责,不能冤枉了好人…….”。当时我还小还不能理解爸爸简单而有哲理的话,渐渐的我在工作中发现,法官不仅仅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选择了这一职业,就选择了责任和使命,选择了神圣和崇高;就命中注定要奉献、要清贫、要奋斗,要远离索取、远离享受、远离安逸,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法官工作的宗旨,做一名平民法官。
平民法官从本质上来说,是人民的公仆,其定纷止争、公断是非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这就决定了法官必须忠于人民,必须通过行使审判、执行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将“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自身的行动指南。
作平民法官,要求法官提升能力。“出言容易践行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每一位法官都要有“本领恐慌”的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学习、勇于实践、善于总结,不断提高处理疑难案件、调解各类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要在能力水平上不自满、不懈怠、不停滞,不满足于已有的成绩,不凭老经验、老办法办案,积极掌握各方面的知识,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身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作平民法官,要求法官心系群众。对于小案件,在法官眼里,可能是些鸡毛蒜皮的琐事,是家长里短式的纠纷,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关系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影响群众之间关系的“拦路虎”,处理得公正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和谐社会大局的构建。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官已超出了自身单纯的职业范畴,承载着普通人的道德期待,在群众眼里,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只有心里装着老百姓,才能把老百姓的事当作大事,在处理案件的时候才会尽职尽责,不敢有丝毫懈怠,自觉细心地对待每一起案件,让当事人能从自己的一言一行中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从而胜败皆服。
做法官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作为一名法官,我深知世事繁杂,沧海桑田,但我将以法律作为终生信仰,视法律为神圣母亲,奉于灵魂深处时时敬仰,以正确领会、解释、执行法律为最高目标。探求法官的灵魂所在------作一名平民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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